为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配合卫计委“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提高医学救援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决定举办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高(升)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分类及特点;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构成和运行机制标准。
2、紧急医学救援理念,我国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原则、现状与存在问题、风险与解决方案。
3、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职责、任务、人员组织与管理;各种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现场处置基本装备、保障与防护;救援队伍启动预案、人员集结、队伍机动、现场处置、伤员分检、医疗后送;院感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传染病预防、卫生防疫、心理危机干预、撤收讲评、信息发布等。
4、急危重症、常见创伤医学处置和急救的要点;心肺复苏技术的新进展。
5、海上救援、空中急救;地震灾害、水系灾害、矿山事故、集体中毒、交通运输(道路、轨道交通、铁路、民用航空器)等事故的医学救援特点、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
6、紧急医学救援培训和实战演练的设计、组织、质量控制与效果评价。
7、工作经验交流。
二、拟邀师资 李宗浩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钱阳明 海军总医院院长 侯世科 **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国家救援队医疗队队长 刘兆琪 民航国际机场医院院长,急救中心主任 田振彪 北京市红十字会999急救中心副院长 张 斌 煤炭总医院副院长、国家安监总局全国矿山救护中心副主任 张俊权 中国石油总医院副院长 樊毫军 **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部副主任、国家救援队医疗队副队长 彭碧波 **总医院医务部副主任、国家救援队医疗队副队长 黎檀实 中国人民**总医院急诊科主任 钟 明 国家安监总局全国矿山救护中心综合处处长 蒋小燕 北京急救中心主任医师
三、培训对象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领导、各级紧急医学救援类卫生应急队伍(或承担医学救援工作的科处室)领导及相关业务骨干。
2、各级急救中心、医院、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所)、健康教育中心(所)、职业病防止院(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从事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人员。
3、各级**应急办相关领导及业务骨干;有关研究机构的负责人。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980元(含授课、教材、证书等费用);食宿及参观考察活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结业
学习结束由中国医学救援协会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将学习情况反馈给原单位,优异者可推荐加入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优先在《中国急救复苏与灾害医学》杂志发表学术论文。
六、举办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12年5月18日---5月25日 厦 门
第二期 2012年6月15日---6月22日 西 宁
第三期 2012年6月29日---7月06日 贵 阳
七、报名方法及有关事项
1、报名办法: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大医学救援队(团体)将此文件转发相关单位,统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单位同志也可直接报名参加学习。请参加培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复印有效),并于每期班开办前5天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
2、正式报到通知于每期开班前7日以传真形式通知,具体培训地点及行车路线将在报到通知中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