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编制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即将实施;同时《放射诊疗技术准入的基本要求(Part 1放射诊断,Part 2放射治疗,Part 3核医学,Part 4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检测规范》、《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质量保证检测规范》、《远距治疗质量控制与患者放射防护标准》也即将发布实施,为落实《2010—2012年全国放射卫生教育培训计划》要求,帮助各放射诊疗单位及时贯彻学习这些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新规范,提高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水平和技术能力,我院作为相关规范的参编单位应有关单位的建议和要求决定举办“放射诊疗设备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新规范宣贯”。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卫生行政单位相关科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的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医用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放射治疗等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生产、消瘦、维修的放射工作人员,从事工业探伤、加速器生产、使用、辐照加工、放射科研、工业核仪表生产、使用的放射工作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 医用辐射防护现状和挑战;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与医疗机构职业健康监护实务; 3.《放射诊疗技术准入的基本要求(Part 1放射诊断,Part 2放射治疗,Part 3核医学,Part 4介入放射学)》解读; 4.《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5.《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质量保证检测规范》主要技术内容与疑难问题; 6.《远距治疗质量控制与患者放射防护标准》解读; 7.《放射治疗质量控制检测规范》与疑难问题; 8.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评价与技术进展; 9. 开展放射诊疗设备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技术进展; 10.《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编制规范》与医疗事故预案编制; 11.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及新产品、新技术。
三、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为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本次培训班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国家核安全局、北京协和医院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做专题报告,并进行现场答疑。
四、时间及地点(开班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书) 第一期 :2011年7月08日—7月13日 青 岛 第二期 :2011年7月22日—7月27日 西 宁
五、收费标准 培训8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并授予国家Ⅰ类医学教育学分,作为继续教育证明。
六、报名办法 请参加学习的代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把填写好报名回执表传真 报名电话:(010) 58715278 58715279 传 真:(010) 58715279 联 系 人:董颜 向 葵 陈 彤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在开班前8天邮寄或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会议信息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