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专业护士岗位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卫医发[2006]1号)及《关于开展血液透析、**室专业护士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函[2011]36号)文件的要求,受山东省卫生厅委托,我会定于2012年6月在济南市举办山东省第二期血液净化护理专业护士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从事血液净化护理临床工作超过两年且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注册护士。
二、培训形式:
培训分为理论教学和临床实践两部分。理论教学采取专家授课、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临床实践安排在省卫生厅认定的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临床教学基地进行。
三、培训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8月9日,共2个月。
理论教学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7月5日,6月11日全天报到;
临床实践时间:
2012年7月9日至 8月9日,8月9日结业。
四、培训需提交的材料:
1.专业护士岗位培训申请表(单位需盖章);
2.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血液净化护理工作年限的证明(单位需盖章);
3.高学历**书复印件;
4.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5.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专业护士岗位培训回执表(单位需盖章)。
五、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72433部队招待所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34号,总台电话:0531-51672605。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坐18路公交车至燕子山路南段站下车往回走50米路南进胡同200米即到;长途汽车站乘坐5路公交车至人民商场站转乘18路公交车,下车路线同上。
六、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纳学费、资料费合计35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学员单位负责。
七、培训考核:
学员参加统一考试(包括理论与实践操作),考试合格后,省卫生厅颁发专业护士证书,同时获得省级I类继续教育学分25分。
八、其它: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安排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务必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人员的回执表盖章后连同培训需提交的材料邮寄至我会审核,审核不通过者我会将电话告知,审核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