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欧洲肝病研究学会年会上,来自德国汉诺威大学的学者katja deterding报告了一项大型、Ⅲ期、多中心、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的最终结果(报告编号23808)。结果显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peg-ifnα-2b)单独早期治疗较延迟治疗的效果更优。但是在排除患者依从性因素后,延迟治疗也能获得较高的svr。
实际治疗过程中延迟12周,再采用peg-ifnα2b和利巴韦林治疗hcv阳性患者,整体应答率较起始治疗者低。但是,如果能够保证患者的依从性,有症状的患者延迟联合治疗后一样有效,尤其是对女性、基因1型hcv感染者而言。
目前已有大量研究证实急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早期单用α干扰素治疗非常有效,svr率>85%。但由于一部分患者可自发清除病毒。因此,有另一种策略是延迟治疗3个月,且只针对不能自发清除hcv的患者才进行治疗。
katja deterding及其团队在2004年设计了hep-net-acute-hcv-Ⅲ试验。以有症状的急性hcv感染患者为研究对象进行的一项前瞻性随机对照试验,根具有无症状及治疗起始点的不同将试验对象分为三组:根据随机化原则,将有症状者分为a、b两组,其中a组在起始点给予peg-ifnα2b干扰素治疗6个月,b组在起点12周后,如果hcv-rna仍为阳性再开始治疗6个月。c组为所有无症状患者,均在早期给予peg-ifnα治疗。比较各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72个研究中心共招募了132例患者(66%为基因1型,63%有黄疸)。所有患者均进行意向性(intent-to-treat,itt)分析;而完成者分析,则是针对完成治疗后随访满24周者或b组患者观察满60周者。
itt分析显示,三组的病毒学应答率分别为:早期治疗的a组(n=49)为76%,b组(n=52)为54%(与a组比较p= 0.023),c组为75%。
完成者分析表明,a组的svr率为90%(37/41),b组为90%(28/31),c组为95%(18/19)。在b组延迟治疗的52例患者中,持续的自发性hcv清除者为11例(21%)。对b组的观察发现,女性、基因1型hcv感染、il28b基因型阴性等因素与12周时hcv rna自发阴转有关。
b组较低的itt-svr,主要是与在前12周观察期内退出患者较多有关。然而,对延迟者采用peg-ifnα2b和利巴韦林治疗也会取得与其他完成治疗或观察随访者一样高的svr(n=14)。